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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/1/31

階層狂想曲-複數定義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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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「驚嘆號(!)」,在數學中為「階層」符號。而「階層」的定義,是由連續正整數的乘積而來,假設n是任意正整數,則「n階層」的意思就是
n!=1×2×3××(n1)×n 舉例來說,就是 1!=12!=1×2=23!=1×2×3=6
之後階層的定義域越來越廣,不僅是正整數,衍生出常見的0!=1、又衍生出實數(例如(0.5)!=π),發展至今已包含所有複數(實數與虛數之和)了。而階層的通式則定義為在x軸平移1的Gamma函數:
x!=0txetdt
因為擴張到複數定義域的階層定義,會符合最基礎的整數階層性質:
性質1. 1!=1
性質2. (x+1)!=(x+1)x!

要證明階層定義符合上面兩個性質,需要先認識一個積分工具「分部積分法」,為此,在這花一點點時間說明分部積分:
假設u(x)v(x)為兩個可對x微分的函數,已知對兩函數的乘積做微分 ddxu(x)v(x)=du(x)dxv(x)+u(x)dv(x)dx 可用口訣『「前微後不微」加「前不微後微」』幫助記憶,將等號兩邊做不定積分 ddxu(x)v(x)dx=(du(x)dxv(x)+u(x)dv(x)dx)dx
左式的積分與微分對消,右式因為積分的加法具有分配律,可以分別積分後再相加,得到
u(x)v(x)=du(x)dxv(x)dx+u(x)dv(x)dxdx
利用等量加(減)法公理,可整理為
u(x)dv(x)dxdx=u(x)v(x)du(x)dxv(x)dx
回到階層的性質證明,以下,將證明性質1與性質2:


證明當1!=1

  令u(t)=t,將兩邊微分可得du(t)=dt
  令dv(t)=etdt,將兩邊積分可得v(t)=et
1!=0t1etdt=0u(t)dv(t)=u(t)v(t)|00du(t)dtv(t)dt=tet|00etdt=tet|0et|0=(00)(01)=1
  得證。


證明當(x+1)!=(x+1)x!

  令u(t)=tx+1,將兩邊微分可得du(t)=(x+1)txdt
  令dv(t)=etdt,將兩邊積分可得v(t)=et
(x+1)!=0tx+1etdt=0u(t)dv(t)=u(t)v(t)|00du(t)dtv(t)dt=tx+1et|00(x+1)txetdt=tx+1et|0+(x+1)0txetdt=(00)+(x+1)x!=(x+1)x!
  得證。


本篇參考:
維基百科-階乘
中華科大數學組-GAMMA函數的性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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